证券代码:300454证券简称:深信服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210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度激励计划”)及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已出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未在公司办理股
票归属时缴款认购股票等情况,公司将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度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自动放弃而作废
鉴于在公司统一办理2022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登记期间,部分激励对象未在指定时间期限内向公司转入当期股票认购资金,视为放弃当期股票的认购及归属权利,公司将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内的合计40866股限制性票,包括1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39666股限制性股票以及1位第一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1200股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作废
依据2022年度激励计划之规定,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批预留授予的第三期30%部分的股票以及第二批预留授予的第二期50%部分的股
票归属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
1/4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鉴于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75.20亿元,较2021年的
68.05亿元增长10.50%,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作废激励对象对应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3115人的1931382股股票,第一批预留授予8人的19944股股票,第二批预留授予18人的121750股股票。
基于上述情形,公司本次合计将作废2022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合计2113942股。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所有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均已归属或者作废完毕。
(二)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已有566人离职,公司将作废其尚未归属的合计750344股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作废
依据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之规定,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期40%部分的股票归属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营业
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鉴于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
75.20亿元,同比2023年减少1.86%,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作废首次授予
的3791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第一期40%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38747股。
基于上述情形,公司本次合计将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合计4289091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作废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转入当期股票认购资金,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股票
2/4需作废处理;激励股票归属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以公司2024年度收入
增长情况为归属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处理。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此次作废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
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