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证券简称:深信服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3210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868907.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2805620.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1038474.00元后,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81092371.70元。
2、公司拟以2025年2月28日的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1/4数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3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6254174.02元。
自本公告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总股数进行调整,实际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3527732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199828862.63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226083036.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4.84%。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26083036.6520753244.75130912654.4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6868907.52197830227.92194169353.99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117868277.712266196366.452247775623.11
营业收入(元)7519756366.237662166391.607412876692.8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181092371.70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3617648782.77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
2/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377748935.84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96289496.48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377748935.84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6631840267.2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29.35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回购股份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3/4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