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证券简称:浩云科技公告编号:2025-00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雷洪文先生、李茂沛先生2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李旎女士、李华毅先生2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旎女士、李华毅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两年,其中因李华毅先生自2020年2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2月。公司将在李华毅先生任期届满六年之前,完成相应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1、雷洪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无线电技术专业,电子工程师资格。
1989年至1993年在广东宏达家用电器厂工作,任技术员;1993年至2001年在
番禺市保安器材工程公司工作;2001年至2011年在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任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年7月至2022年1月,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泽云(武汉)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洪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6.02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雷洪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洪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茂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2006年
11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副总师;2018年5月至2021年2月,任职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技术官;2021年8月至今,任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担任专职教师;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茂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万股。李茂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茂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专业。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青年后备),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讲师;2019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副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艾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旎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华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助理审计经理、审计经理;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广东九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0年11月至2022年7月,担任星河湾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担任北京观唐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博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2020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华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华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华毅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