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证券简称:全信股份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517137.26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7947755.5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7990287.56元,资本公积为
787368218.22元,盈余公积为113278395.36元;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690166971.00元,资本公积为833936127.38元,盈余公积111335668.77元。
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盈利以及现金流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310375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人民币20612484.75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后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以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