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证券简称:航天智造公告编号:2025-026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
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
航天北路118号,公司成都分公司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备注议案编码议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2备注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
6.00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8.00√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所列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以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公司
股东大会将在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航天
北路118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
3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
4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并请
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航天北路118号
联系人:徐万彬、苏志革
联系电话:028-84800886
传真:028-84808796
电子邮箱:htzz@aimtcl.com
邮政编码:610100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
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
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5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6。投票简称:航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6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表决议案议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编码同意反对弃权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
1.00√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
2.00√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
3.00√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4.00√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
5.00√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6.00√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
7.00√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
8.00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
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
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9附件三: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姓名或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是否本人备注参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22日
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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