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证券简称:润泽科技公告编号:2024-052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枫文”)持
有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3705253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盛安康”)持有公司250104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36%)、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炜贯”)
持有公司213052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3%)、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安消费”)持有公司92631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84%)。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和平安消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63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838%)。
2、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和平安消费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410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
1公司于近日收到一致行动人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平安消费(合称“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宁波枫文370525342.1535%
2平盛安康250104601.4536%
3上海炜贯213052051.2383%
4平安消费92631310.5384%
合计926313305.3838%
减持主体由于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执行事务
合伙人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时为向减持
主体购买其持有的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泽发展”)股权而向其发行
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简称“有限售条件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主体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410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份、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
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作为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减持主体对于其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作出的承诺如下:
“1、若本承诺人持有的用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润泽发展股权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之日未满12个月的,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若本承诺人持有的用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的润泽发展股权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之日已满12个月的,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3、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诺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本承诺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主体在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24年8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3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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