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证券简称:清水源公告编号:2024-053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国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玉恒,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细军,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预计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最终将结合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及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续聘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