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
务报告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聘期一年,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关注公司审计工作整体进度及审计过程中需要沟通的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三)2024年4月23日,审议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及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讨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