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3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
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 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09:15起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1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09274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64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02232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5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7042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80%。
1/1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公司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6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32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37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132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50783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1323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1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2/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05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0%;反对1323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2%;弃权1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507859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1303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弃权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27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6%;反对1303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2%;弃权1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2.0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507861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1292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弃权1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29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0%;反对1292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6%;弃权1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2.04、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3507828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13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0.0378%;弃权1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59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8%;反对13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2%;弃权1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2.0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507843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2%;反对1298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1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6%;反对1298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1%;弃权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2.06、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507813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1304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1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58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1%;反对1304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5%;弃权1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2.07、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507848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4/11数的99.9594%;反对129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1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1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7%;反对129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1%;弃权1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507844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1304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1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12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8%;反对1304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4%;弃权1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131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弃权1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01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0%;反对131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3%;弃权1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5/11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43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2%;反对128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弃权1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1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6%;反对128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弃权1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6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1263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1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28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8%;反对1263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弃权1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6/11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82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22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1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49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0%;反对122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7%;弃权1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40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1281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弃权1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0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7%;反对1281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7%;弃权1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
7 / 11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81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1249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弃权1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4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反对1249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0%;弃权1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9814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8%;反对258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弃权854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591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53%;反对258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8%;弃权854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0%。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就 H股发行修订于 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
8/11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5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128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2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7%;反对128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4%;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57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127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25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0%;反对127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0540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1%;反对1832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0522%;弃权6900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9830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4%;反对1832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2%;弃权6900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92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119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弃权1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9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1%;反对119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9%;弃权1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7896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121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1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664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7%;反对121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弃权1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10/11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李龙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2025)第053号)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