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076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芳诚、杨立、范琳、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万美元。公司出具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