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事件1:4月2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其中明确指出“PPP 项目专项债券”是指由PPP 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PPP 形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债券。发行PPP 项目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可用于PPP 项目建设、运营,或偿还已直接用于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PPP 项目专项债券的发行形式既可以是普通企业债券,也可以是项目收益债券。
事件2:4月26日,财政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明确了边界,细列了负面清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夯实PPP 持续发展基础。
点评: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旨在保障PPP 健康持续发展:PPP 模式的核心在于改变政府原有的基建投融资模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此次六部委联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 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实际上是通过对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的限制,倒逼政府转向规范的PPP 模式,客观上将大大推进PPP 的健康持续发展。
PPP 项目专项债效率高、条件宽、灵活度高、融资成本低:从发债主体来看,不仅社会资本方和PPP 项目公司均可作为发债主体,而且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方中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PPP 项目专项债券;从发行形式来看,既可以是普通企业债券,也可以是项目收益债券,特别是后者,可以突破社会资本方自身条件的限制,更多关注PPP 项目未来现金流;从审核发行来看,PPP 项目专项债券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审核效率高,批复文件有效期比一般企业债券延长1年;从发行条件来看,发行项目收益债可不设置差额补偿机制,发行条件有所放宽;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募集资金既可以用于PPP 项目建设、运营,又可偿还已直接用于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用途十分灵活;从融资成本来看,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可以有效地为PPP 项目资金定价,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PPP 专项债+ABS,项目落地或将进一步加速:PPP 项目专项债的发行可极大支持项目建设期的融资需求,解决PPP 项目进入问题;PPP 资产证券化可解决投资者退出需求,二者将形成前端+后端有效互补。截止3月末,财政部入库项目共计12,287 个,累计投资额14.6万亿元,已签约落地项目1729 个,投资额2.9万亿元,项目落地率达34.5%,比去年年末增加了2.9pct,比去年同期增加12.8pct,项目落地加速明显。预计随着PPP 专项债和ABS 的不断推进,项目落地将进一步加速。
PPP 龙头公司有望最先受益:PPP 龙头公司在手PPP 订单众多,而且大多都为规范、优质的项目,有望能够最先发行PPP 项目债,从而促使此前受制于自身资金限制不能或延后落地的项目实现落地,加快订单转化为收入速度,业绩或将超预期。此外,PPP 订单获取能力强的公司也将有望加速PPP 项目业绩的释放,获取更多订单,提升业绩。
投资建议: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将保障PPP 持续发展,PPP 专项债的推出将与PPP 资产证券化及PPP 资产交易平台共同形成完成的PPP 生态圈,企业PPP 项目的落地将进一步加速。我们认为,PPP 龙头公司将最先受益,订单转化为收入速度将加快,业绩或超预期,建议关注:碧水源;此外,PPP 订单获取能力强的公司也将受益,建议关注:盈峰环境、环能科技、科融环境。
风险提示:PPP 项目债发行不及预期、PPP 项目落地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