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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30 00:00 查看全文

博世科 --%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证券代码:300422证券简称:博世科公告编号:2024-126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博览世界科技为先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表一)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

1.01补选程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博览世界科技为先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1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

外还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53000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传真或信函以到

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博览世界科技为先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付林、朱芷凝

联系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422;投票简称:博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表二)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分配给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投出零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博览世界科技为先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博览世界科技为先附件2: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姓名或名称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是否本人参会备注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附件3: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博世科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单位)无具体指示,请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使审议、表决的股东权利并签署会议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应选人数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数

1人

1.01补选程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票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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