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证券代码:300422证券简称:博世科公告编号:2024-117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30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7.91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9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博世科装备”)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安徽博世科装备本次借款由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博览世界科技为先其提供担保,公司为安徽博世科装备提供反担保。近日,公司与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测检测”)、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丽特环保”)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宁五象支行”)申请人民币950万元、93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三年。根据华夏银行南宁五象支行的要求,公司需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南宁五象支行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博世科装备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孙公司博测检测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孙公司科丽特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及事项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博世科装备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成立时间2023年6月1日注册地点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3号
注册资本7272.73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雷
公司持股占比68.75%;安徽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
持股占比31.25%
主要从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主营业务
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业务
2023年末/2023年度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总资产12465.4216631.24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负债总额7265.9111354.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7265.9111354.38
净资产5199.515276.86
营业收入7790.994472.44
利润总额216.19114.50
净利润199.5177.3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否其他或有事项说明无
2、《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主合同:乙方于合同约定期内为借款人安徽博世科装备在包括但不限
于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等所有银行、贷款公司等贷款主体(主债权人)贷款提供担保所签订的所有保证合同。
(3)最高额保证额度:本合同保证反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
(4)最高额反担保范围:乙方为借款人安徽博世科装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所形成的全部债权和费用均纳入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乙方履行了保证义务所代借款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和相关费用等;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担保费、及调查、评审、监管费用;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5)最高额保证反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反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若乙方就所担保的债务分期向主债权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人履行的,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所有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自乙方向主债权人履行的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博测检测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高安路101号博世成立时间2016年7月8日注册地点科环保产业高安基地迁建项目综合楼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覃当麟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0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环境影响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污染排放监测等业务
2023年末/2023年度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12688.4614980.62
负债总额8539.8810287.52
主要财务数据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810.004310(单位: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66.0710198.7
净资产4148.584693.1
营业收入6857.272912.43
利润总额536.39612.51
净利润482.62544.5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否其他或有事项说明无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甲方(保证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4)主债权: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
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大写)玖佰伍拾万元整。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科丽特环保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成立时间2018年4月16日注册地点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挺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00%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环卫服务业务
2023年末/2023年度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20697.0731704.21
负债总额16667.2126822.21
主要财务数据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20.003238.00(单位: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046.8425978.97
净资产4029.864882.00
营业收入18190.489733.99
利润总额342.061050.10
净利润495.42852.1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截至2024年6月末,科丽特环保涉诉金额约为23.53万元。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1、因科丽特环保向银行申请借款,根据银行的要求,科丽特需为借款博览世界科技为先事项提供应收票据质押担保。
2、因科丽特环保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
科丽特需为授信事项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甲方(保证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主债权: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
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大写)玖佰叁拾万元整。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大写)人民币玖佰叁拾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9534.6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17926.42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6.13%。
截至本公告日,除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75%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7262.37万元外(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3.54%),公司不存在给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公司与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2、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