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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1 00:00 查看全文

博世科 --%

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证券代码:300422证券简称:博世科公告编号:2024-111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30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7.91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9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根据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的要求,公司需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博览世界科技为先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RTL000130369),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2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及事项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成立时间2003年12月24日注册地点路389号

注册资本310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汪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占比100.00%

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承包、施工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境主营业务设计咨询等业务2023年末/2023年度(经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项目

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108383.86111932.31

负债总额90244.5494958.02

主要财务数据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724.3014667.70(单位: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9924.3594651.88

净资产18139.3216974.29

营业收入25207.5110747.50

利润总额300.48-1151.79

净利润311.41-1167.2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截至2024年6月末,湖南博世科涉诉金额约为4753.44万元。

因湖南博世科向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根据银行的要求,其他或有事项说明湖南博世科需为上述事项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主债务人: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合同:北京银行(及按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作为授信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A080199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4)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佰万元])以及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佰万元]。

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5)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

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

章(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0154.6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19377.68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4%。

截至本公告日,除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75%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7848.20万元外(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82%),公司不存在给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博览世界科技为先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公司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RTL000130369)。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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