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证券简称:力星股份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星股份”)根据公司
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6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施波先生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2024年预计截至披露日2023年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内容原则金额已发生金额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斯凯孚(新昌)轴承与
钢球协商定价4600.001900.064470.12
品、商品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
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钢球协商定价3000.001516.742766.58
品、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滚子协商定价60.0027.9740.09
品、商品
合计7660.003444.777276.79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指2024年1-6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预计实际发生额占实际发生额与披露日期及关联人类别内容额金额同类业务比例预计金额差异索引
斯凯孚(新昌)轴承与
钢球4470.125000.005.27%-10.60%2023年4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25日《关于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
钢球2766.583000.003.26%-7.78%2023年度向关联人司日常关联交销售产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
滚子40.0950.000.33%-19.82%易预计的公
品、商品司告》(公告编号:
合计7276.798050.008.87%9.61%
2023-00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不适用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不适用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斯凯孚(新昌)轴承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BE00071
法定代表人:王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轴承配件、机械零部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轴承与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轴承及其配件、机械零部件的测试、设计、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沃洲镇鳌峰路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
生原担任该公司董事,施波先生已于2023年8月14日辞去董事职位。辞职后,施波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其他职务。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斯凯孚集团(SKF)在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宁波通用轴承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04840219W
法定代表人:王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精密轴承、滚动轴承及其零部件、等速万向节、汽车配件、塑料
电器、五金件的制造、加工(不涉及许可证及配额产品)。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工业园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
生原担任该公司董事,施波先生已于2023年9月20日辞去董事职位。辞职后,施波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其他职务。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斯凯孚集团(SKF)在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04603854R
法定代表人:王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7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轴承制造及国内外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绿色产业集聚区笃行路1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的儿子施波先
生原担任该公司董事。施波先生已于2023年9月22日辞去董事职位。辞职后,施波先生不再担任该公司其他职务。施波先生现任力星股份董事、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斯凯孚集团(SKF)在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由斯凯孚集团(SKF)与公司协商确定,销售定价依据产品的材质、尺寸、精度等级等因素,并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必要性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系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轴承钢球、滚子产品。
斯凯孚集团(SKF)成立于 1907 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滚动轴承制造商,主要生产各类轴承产品,在全球轴承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进入国际八大轴承制造商全球采购体系的内资企业,其生产的轴承钢球等滚动体产品装配于斯凯孚集团(SKF)生产的各类轴承中。公司与斯凯孚集团(SKF)均定位于高端轴承市场,业务上具有紧密的上下游关系,并拥有十多年的成功合作经验。因此,斯凯孚集团(SKF)下属公司向公司采购轴承钢球、滚子产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最早于 2003 开始供应斯凯孚集团(SKF)的印尼工厂,随后逐步扩大至斯凯孚集团(SKF)下属阿根廷、法国等地的工厂;2007 年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将公司纳入斯凯孚集团(SKF)欧洲区工厂的采购名单,公司成为斯凯孚集团(SKF)全球合格供应商。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加深,2011 年 10 月,双方续签订了无固定期限《采购框架协议》,并于2012年3月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作为斯凯孚集团(SKF)的全球合格供应商,通过与斯凯孚集团(SKF)及其下属企业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产品交易价格、质量标准、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和钢材原产地等主要条款,斯凯孚集团(SKF)下属企业通过集团统一的供应商系统向公司发出具体采购需求,公司严格按照《采购框架协议》的既定条款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