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证券简称:力星股份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募投项目规划建设进程等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再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后作出的调整。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