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证券简称:浩丰科技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
30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
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五天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拟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各位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作出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1号楼4 层 435 号”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18 号 3 幢一层 A810 室”,
邮政编码由“100097”变更为“102600”,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众秀大厦第19层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