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证券简称:伊之密公告编号:2024-052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260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7.2618%。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26084 股,发行价格为 5.29 元/股。陈敬财先生、甄荣辉先生、梁敬华先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2021年9月3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2022年7月18日,陈敬财先生因病逝世,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其配偶
彭惠萍女士继承。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限售股份锁定的承诺
甄荣辉先生、梁敬华先生和彭惠萍女士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发行对象,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甄荣辉先生、梁敬华先生和彭惠萍女士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甄荣辉先生、梁敬华先生和彭惠萍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9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40260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2618%。
(其中,甄荣辉先生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7608317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902079股,其余5706238股作为高管股份继续锁定;梁敬华先生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9510396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77599股,其余
7132797股作为高管股份继续锁定;彭惠萍女士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
16907371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907371股。)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3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持有股份数持有限售股份数本次可上市流通质押、标记或冻序号股东名称数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股)股数(股)结股份数量例(%)
1彭惠萍1716129116907371169073713.6117161291
2甄荣辉7859917779701719020790.410
3梁敬华9510396951039623775990.510
合计3453160434214784211870494.5217161291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例一、有限售条件
394357448.42%-21187049182486953.89%
股份
其中:高管锁定
44016600.94%12839035172406953.68%
股
首发前限售股340260847.26%-3402608400.00%
二、无限售条件
42912634091.58%2118704945031338996.11%
股份
三、股份总数468562084100.00%0468562084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