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周五)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6602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2414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6418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8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8518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01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463%。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淼根(持股50843082股)、陈根荣(持股2947066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4911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24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07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433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8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7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5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管美丽女士、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选举王淼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王淼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陈根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陈根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管美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管美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阳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朱建先生、徐伟民先生、李宗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朱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朱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02选举徐伟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徐伟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李宗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李宗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钟胜章先生、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钟胜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钟胜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选举戴美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9414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
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曙光、沈逸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