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此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阳洪、徐伟民、朱建、李宗吾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淼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温州银行、浙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签署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