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民生证券”)作为广东
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6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79209811.3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 4 月 13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16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序号项目名称
元)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
1170624.65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
2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9920.04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77376.29
合计257920.98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8513.28万元(包含利息和临时补流)。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使用期限及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收益分配方式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资金来源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交易,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
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要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
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内控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
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泽骏刘愉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