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证券简称:凯发电气公告编号:2024-04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徐泓、方攸同、周水华,董事肖勇、张世虎、王勇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3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关于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24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传启、王勇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2024年9月6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传启、王勇回避表决。
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归
属资格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时相关处理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传启、王勇回避表决。
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年 9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前述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