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证券简称:汉宇集团公告编号:2025-013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108405.1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61526418.85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152641.89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47496780.5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3092361.71元。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
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0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1利301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390000元(含税)。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30150000元(含税),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854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36%。
5、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相关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85400002291400007839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4108405.18243958635.97204189466.2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9384557.8541605741.6145610290.41
营业收入(元)1139851270.331091413374.751057566600.3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47507674.86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33103256.03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公司是否满三个完是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607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27418835.79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416070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6600589.87
研发投入总额(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3.85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实施完毕的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
78390000元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的现金红利30150000元。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607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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