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6证券简称:迪瑞医疗公告编号:2024-026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
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0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学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另有工作安排,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学敏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6名,代表股份总数157004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829%,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所持股份1067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3名,所持股份155936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94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4人,所持股份8764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3%。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余宇莹女士、吴清功先生、安明友先生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01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701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国柱等2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290895股。
6.0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0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017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国柱等7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974726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0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市华德欣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4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114141503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293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84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5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国柱等9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698756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28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63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国柱等12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1063936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24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59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7%;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国柱等13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1067936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6017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2%;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国柱等7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974726股。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9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冯鹏卜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李鲲宇、张晓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