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证券简称:天孚通信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09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64193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5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10844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34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9.6313%。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6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479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股份的9.65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390311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20%;反对459987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11%;弃权20316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9%。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67598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0188%;反对
459987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6013%;弃权20316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0.37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蒋成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