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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90证券简称:天华新能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7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96477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68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285045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3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4人,代表股份11432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37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4人,代表股份20944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5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951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14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11432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37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13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

反对17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权

1654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5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15%;反对17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286%;弃权1654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0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6010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

反对20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弃权

2596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78%;反对20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925%;弃权2596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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