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证券简称:艾比森公告编码:2024-04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三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丁崇彬先生、赵阳女士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丁崇彬先生、赵阳女士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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