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证券简称:富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26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议的
董事7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全资子公司富邦新材料与合作银行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新增低风险质押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后共享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