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操素芬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现将操素芬女士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操素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辞职后,操素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相关业务的管理运作。
操素芬女士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操素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操素芬女士离职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