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证券简称:雪浪环境公告编号:2024-06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康
威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威输送”)及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输送”)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进行融资,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其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市康威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康威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正义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注册地点:宜兴市周铁镇周分公路
经营范围:输送设备及配件、链条、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设
计及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压力容器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威输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康威输送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53977550.3673159777.94
其中:固定资产15732307.3814257161.91
负债总额16901666.1038605747.0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16901666.1038605747.0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37075884.2634554030.90
2023年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30565292.1211065192.62
利润总额-5217893.57-2623079.88
净利润-4932287.39-2521853.36
2、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承兴正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五金产品研发;
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雪浪输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雪浪输送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101481072.2180213800.58
其中:固定资产36000819.5134029308.82
负债总额54101370.7532841326.2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54101370.7532841326.2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47379701.4647372474.302023年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0180314.368910781.08
利润总额495782.08-7227.16
净利润474357.79-7227.16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为康威输送融资提供担保所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为雪浪输送融资提供担保所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8%;实际担保总
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无锡市康威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和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在管理、财务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