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走在全球减碳前列,2023 年4 月碳关税正式落地。4 月25 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CBAM 法案,标志着CBAM 走完了整个立法流程,并将于2023 年10 月进行试运行,拟定2026 年1 月正式实施。CBAM 旨在减少“碳泄露”与“碳倾销”,以实现欧盟内外达成统一碳成本的相对公平贸易。现欧盟CBAM 商品清单包含钢铁、电力、铝制品等七个高耗能高排放一级行业,征收碳税将对出口型企业利润造成打击。值得关注的是,最终的CBAM 职责定量可减去出口国已在国内负担过的显性碳成本,因此,健全本国碳市场体系、完善本国碳市场权责体系是争取碳关税结算自主权的有效手段,采取相关行动对于大体量的欧盟贸易国家来说刻不容缓。美国亦提前商议碳关税类型法案,为本国争取公平的碳边境贸易筹谋。我们认为,美国《清洁竞争法案》的落地仍存在法律与经济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但欧美的碳关税相关举措都将成为提醒我国加快自身碳市场建设的警钟,反向推动我国碳市场的发展。
国内CCER 重启在即,巨大碳汇交易空间一触即发。2021 年底,在第一个履约周期宣布可用CCER 抵扣部分额度后,碳价格迅速上涨。从本次清缴行动至高5%的抵扣上限并未抑制碳交易的活跃的现象,不难看出,市场对CCER 的需求已经积蓄多时。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CCER 交易灵活化、常态化后碳资产价格仍有较大上升空间。据我们测算,若现有光伏风电绿电均配套CCER项目,CCER 存量市场将超千亿,虽实际操作中将受各地配额比例限制,但重启CCER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见一斑。同时,欧盟进已入碳交易市场第四阶段,碳价处历史高分位,碳税机制协议落地倒促进我国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优化,利好生物柴油、可再生塑料、生物合成材料等绿色减碳能源及材料行业。
投资建议:国内外环境双驱动,利好我国绿色再生能源及材料行业。欧盟碳关税CBAM 机制落地将直接增加我国高耗能产品的贸易成本;此外,美国碳关税CCA 法案已处酝酿期,我国单位GDP 碳排放强度是美国的3.19 倍,美国CCA 一旦落地将全方位波及我国21 个行业的对美贸易产品。在欧美大国均强调贸易碳成本平等并采取制裁手段的大环境下,我国碳市场加速搭建的动力充足,我们关注国内减碳行业的贸易优势及投资机会。建议关注生物柴油行业的山高环能、卓越新能、嘉澳环保,再生材料行业的三联虹普、台华新材、英科再生,合成生物学行业的华恒生物。
风险提示:欧盟CBAM 执行效果不及预期;经济压力下全球环保政策推行力度不及预期;国内CCER 重启时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