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证券简称:安硕信息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7123096.6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3年
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4201415.27元,公司合并报表年末未
分配利润为20367896.9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367896.93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亏损,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研发投入,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从公司长远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本次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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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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