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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78证券简称:鼎捷软件公告编码:2024-08086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子祯先生;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2020号中建瑞贝庭酒店4楼子

瞻厅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5人,代表股份

758468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8.3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712729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6.6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45739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70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6人,代表股份

143948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37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98209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6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45739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707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950643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7033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267936100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36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46%;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73%;

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284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38%;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71%;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50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30%;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75%;

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298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310%;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85%;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团结、杜羽田现场及视频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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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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