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证券简称:赢时胜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事项
1、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赢时胜”)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廖拾秀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邓冰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廖拾秀女士的董事原定任期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冰女士的董事原定任期为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拾秀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083%;邓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333%。廖拾
秀女士、邓冰女士是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其离任董事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的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公司对廖拾秀女士、邓冰女士在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连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连起先生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连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连起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连起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连起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对张连起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董事的事项
1、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的《关于提名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函》,恒生电子拟提名马占春先生(简历见附件)、甘为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赢时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恒生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0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7302%;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42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9718%。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股东恒生电子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占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甘为民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占春先生、甘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提名马占春先生、甘为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谢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名谢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附件:候选人简历
1、马占春,男,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5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硕士学位。1985至1994在财政部工业交通司工作;1994至2022在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裁;曾任 A股上市公司恒生电子董事、中国卫星独立董事;现任科创板上市公司埃夫特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占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甘为民,男,中国国籍,1966年6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律师。曾任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邦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甘为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谢芳,女,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工商
管理学硕士,曾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区副总监,德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深圳市分享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亚布力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