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证券简称:赢时胜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
个交易日(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连续7个交易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895.00万元(含)。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12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3号)。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为
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申请文件并履行披露义务。
3、公司是金融行业的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供应商,主营业务是为
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和资产托管业务提供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的应用软件和相关增值服务。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公司近期股票换手率及成交量明显放大,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1个交易日(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连续7个交易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895.00万元(含)。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12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3号)。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为
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申请文件并履行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895.00万元(含)。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12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3号)。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为
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申请文件并履行披露义务。
3、公司是金融行业的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供应商,主营业务是为
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和资产托管业务提供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的应用软件和相关增值服务。公司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公司近期股票换手率及成交量明显放大,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