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证券简称:鹏翎股份公告编号:2025-00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原非
独立董事魏泉胜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副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泉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鸿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附件:
张鸿志先生简历张鸿志,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日本立命馆亚洲太平洋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先后任职于日本三井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日本邮政控股下属日本简保株式会社。2024年2月1日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分管公司战略投资部、证券部、上海研发中心行政总务等工作。
张鸿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