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2024-04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以
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下午17时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第一个归属期可进行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1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5500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5.52元/股调整为34.42元/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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