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2024-0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2.00√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提案2.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箱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采取信
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5日下午18:00之前送达公司。3、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楠魏玥迪
电话:0514-80889866
传真:0514-87943666
邮箱:zjb@21yangjie.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
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73”,投票简称为“扬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
100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公司2024年半
1.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注册
2.00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