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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66证券简称:创意信息公告编码:2024-54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将在考核指标的净利润中剔除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便更好体现公司实际经营成果,有效提升员工积极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2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92.868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四)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关于调整相关内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相关政策更新,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所设定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已不能和公

司当前所处的经营情况相匹配,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拟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统计口径进行调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前述内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业绩考核指标: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业绩考核指标: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净利润增长率考核年度考核年度长率目标值目标值长率目标值目标值

2022年10%40%2022年10%40%

2023年20%70%2023年20%70%

2024年30%100%2024年30%100%

实际达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实际达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

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

的实际完成比例(B) 的实际完成比例(B)2022-2024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 2022-2024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

(M) (M)

当 A≥100%或 当 A≥100%或

M=100% M=100%

B≥100%时 B≥100%时

当 A<80%且 B<80% 当 A<80%且 B<80%

M=0 M=0时时

其他情形 M=A,B 中孰高值 其他情形 M=A,B 中孰高值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的剔除本的净利润,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的剔除次员工持股计划及考核期内未来实施的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考核期内未来实施的

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所涉及其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所涉

的股份支付影响后数值为准。及的股份支付影响,以及公司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影响后的数值为准。

(三)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将严格(三)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将严格

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

日内;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报公告前五日内;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个交易日内;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他期间。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公司于2021年12月制定并推出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5月颁布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4〕9号),其中对于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间进行了调整,因此本次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应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同时,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目标有一定影响,子公司股权变动是公司基于战略调整所做的策略,该战略调整与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生产经营目标没有直接关联。根据考核一致性原则,该部分影响应从考核中剔除,原来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已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故本次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剔除公司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影响,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充分发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的积极影响。

本次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的调整有利于

更好的反映公司的正常经营成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避免因外部条件的变动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效果和目的,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以及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期间等内容的修订,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根据相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对2021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的稳健增长,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调整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议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未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符

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统计口径能更好地体现公司正常

经营成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指导意见》《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内容的审核意见;

5、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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