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证券简称:恒华科技公告编码:2024(05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黄磊先
生、金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金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2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春华先生:生于1972年3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春华先生1994年至2000年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历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先后在上海恒桦可力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天津恒华天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云南电顾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梦航创新(海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春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52713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
罗新伟先生:生于1970年10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罗新伟先生1994年7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2001年11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月至
2010年10月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新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609416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
孟令军先生:生于1969年10月,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孟令军先生1995年至2009年先后就职于吉林石油集团、四维航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志诚泰和数码办公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祥分公司;2010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华伟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令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1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
黄磊先生:生于1965年5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1989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物流研究院副院长;2014年4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
金宁女士: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硕士
4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职务;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就职于诺基亚西门子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职务;2010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任考试工作部主任,现兼任北京中注税协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21年12月起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起任拉萨国瑞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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