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证券简称:恒华科技公告编码:2024(054)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李欢女士、王灵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雪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1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欢女士:生于1989年10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李欢女士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资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要求。
王灵婧女士:生于1986年3月,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王灵婧女士于2008年7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配网事业中心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灵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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