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证券简称:炬华科技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46171660.2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683634.28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34071987.1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97629589.15元。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拟定2024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制定
2024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36996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739925.20元(含税)。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本次三季度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盈利状况、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投
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4、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制定的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水平、未来发展潜力及股本规模,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