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证券简称:炬华科技公告编号:2024-05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4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46171660.2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683634.28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34071987.1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97629589.15元。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拟定
2024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制定2024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36996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739925.20元(含税)。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8.7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宇电气”)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推进纳宇电气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组织活力和竞争能力,充分调动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管理层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纳宇电气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认缴纳宇电气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认购价不超过人民币1640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纳宇电气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4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纳宇电气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93.75%,公司仍为纳宇电气的控股股东,纳宇电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