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证券简称:蒙草生态公告编号:(2024)063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综合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近日,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内蒙古草业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业技术创新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筹)综合项目资金的通知》(内财科〔2024〕1473号),为支持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综合项目建设,下达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筹)综合项目资金1.83亿元。该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4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55%。该综合项目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并已到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目前不确定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二、资金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资金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资金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
1/2草业技术创新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33号)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资金是为了落实国家的生态安全、种业安全、饲草安全、在大食物观范畴
的粮食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草品种培育、草地生态修复、饲草生产与利用、智慧草业等四大领域,布局草业生物育种、草地精准修复与功能提升、优质饲草生产与高效利用、智能装备研发与应用等四大研发中心,重点攻克制约我国草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建立起草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保障体系。公司将继续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引的方向,以种业科技为核心,推动生态修复与草种、草产业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资金需根据后期具体研发项目内容确定资金使用类型,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研发项目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筹)综合项目资金的通知》(内财科〔2024〕1473号)
2.收款凭证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