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证券简称:南大光电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3170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
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25元/股调整为8.575元/股。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氟类电子特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镍的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同意公司继续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择机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镍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