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证券简称:联创股份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情况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1、2022年11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
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2022)鲁刑终354号《刑事裁定书》。上述判决认定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
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鏊投”)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公司收购上海鏊投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该事项导致公司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导致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序开展。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