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证券简称:联创股份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鲁03刑初
1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22)鲁刑终354号】,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鲁03执1578号之
一】:冻结、划拨、变价扣押在案的被执行人孔刚、高胜宁、王耘、黄炯、叶青
控制公司名下和共同持股平台上海云麦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晦毅(上海)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晦宽(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股票
及资金账户中全部资金(高胜宁21887833股,晦毅(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334618股,晦宽(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27602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39467590股变更为1068969119股,注册资本将由1139467590元减至1068969119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1/2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