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需求,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公司对现行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做如下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现行《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后《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
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为“关键人员”)实人员(以下合称为“关键人员”)实
行委派制或提名制,公司委派或提名行委派制或提名制,公司委派或提名关键人员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关键人员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其具体会审议,其具体任职程序按各子公司任职程序按各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章程的规定执行。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行。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须由公司表人须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或公司指定人或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子公司章程、合
员担任(子公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第十二条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
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子公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子公
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且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定的除外)。
行董事)与总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第十四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第十四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委派(含委派变更)程序:管理人员的委派(含委派变更)程序:
(一)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一)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二)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查;
格审查;(三)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四)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
正式提名、任命或推荐公文;正式提名、任命或推荐公文;
(五)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任程(五)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任程序,提交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序,提交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
(六)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后,公(六)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人事委派情况予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人事委派情况予以备案。以备案。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