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应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第十八条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同意。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监事会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后及时将监事会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易所备案,并公告。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与会监事签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字确认。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新《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