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6 月5 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布大气、水、海洋、土地、生态、声、辐射等领域的环境状况。
投资要点:
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气、水环境现状依旧不容乐观。2016 年,全国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4 个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仅占比24.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8%,比15 年上升2.1 个百分点,但臭氧日均浓度和超标天数比例相比2015 年都有上升,京津冀地区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仅为57%,刚刚过半,相比长三角的76%和珠三角的90%,落后甚远。1940 个全国地表水断面中Ⅰ~Ⅲ、Ⅳ~Ⅴ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括号内为2015 年数据)67.5%(64.5%)、23.7%(26.7%)和8.6%(8.8%)。6124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优良、良好、较好、较差和极差的监测点分别占10.1%(9.1%)、25.4%(25%)、4.4%(4.6%)、45.4%(42.5%)和14.7%(18.8%)。897 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1 个全年均达标,占90.4%(97.1%)。近岸海域417 个点位中,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分别占32.4%、41.0%、10.3%、3.1%和13.2%。2591 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548 个、1057 个、702 个、267 个和17 个。309个开展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昼间、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2.2%、74.0%。
政策持续加码,深入细化“气十条”、“水十条”,出台“土十条”,环保体系日臻完善。在整体上,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细分领域:1)大气领域: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建设。2)水体领域: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与各地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协作机制;出台《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3800 多个农村水源环境抽样情况,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启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3)固废领域: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1 个省(区、市)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立法、执法双双发力,中央专项资金护航,利好长远发展。法律方面,16 年完成环境保护税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修订,修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资金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分别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2 亿、140 亿、91 亿(15 年为106 亿,130 亿、30 亿)。鼓励(PPP)示范项目落地,实现环保领域入库项目630 多个、总投资额6500 多亿元,对加速环保项目推进。
最强环保督查开启,强化环评审核进行预防。2016 年开启最强环保督查,16 个省(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共受理群众举报3.3 万件,约谈6307 人,问责6454 人,有力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同时,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导指南总纲》、《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此外还健全环境预防体系,完成红顶中介脱钩,严格进行环评审批。
投资建议:土壤环境质量将成为规划期内弹性最大的板块;而水环境质量及大气污染防治仍为治理重点方向;从体制改善来看,垂直管理、规划环评、排污权等一系列专业环保工作开展依赖监测及环评、环境咨询机构支持。我们建议重点关注:1.大气污染防治,典型公司(龙净环保、清新环境); 2.水环境治理类标的,典型公司(中金环境、天壕环境、万邦达);3.土壤修复类标的,典型公司(高能环境、博世科);4.服务类标的,典型公司(华测检测、龙马环卫、盈峰环境)。